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对哪些城市有影响?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事实上,自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以来,各地优化政策出台频率明显加快,郑州已执行“认房不认贷”,厦门首先下调了二套房首付比例。
从实际作用来看,郑州链家一门店店长表示,8月,郑州15条楼市新政发布后,对市场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热点区域的成交量上涨比较明显。根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第32周(7.31-8.6)郑州二手房成交1831套,环比上涨61.32%,33、34周再涨1.02%和3.41%。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现在全国三四线城市已经无政策可宽松,出台政策还有用的只有一二线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针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应该有大幅度的调整,特别是卖一买一,认房不认贷应该成为全国所有城市执行的政策。
本轮房地产政策优化政策中,“认房不认贷”为一项重要的指导性举措。在全国主要的一二线城市中,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目前仍然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但有部分新一线城市及二线城市已开始调整为执行“认房不认贷”或“仅认贷”。
与此同时,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编辑 | 戴岳 曲昂
往/期/回/顾